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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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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集团诉布吉公司20亿元赔偿款,最高人民法院全部予以驳回

布吉公司是深圳市金稻田片区第三期旧改项目其中一个地块所有权人。该项目最先由香港新鸿基地产持有,后被海航集团所收购。后来因政策变更,海航集团不具有开发资格,因此布吉公司的股东百合集团决定收回项目,由集团名下世纪百合公司进行改造,没想到,就此陷入与海航集团十几年的用地纠纷之中(该系列案件亦由我团队律师代理)。

2016年初,随着广东省高院驳回海航集团的再审请求,海航集团与布吉公司的合作合同正式终止。本以为项目可以开始动工了,没想到20164月,海航集团为了阻止金稻田项目开发,以布吉公司违约导致合同被终止为由,诉请布吉公司及百合集团支付5.19亿元土地开发利益损失,并查封了布吉公司地块及过亿现金借款,项目开发陷入停滞,布吉公司每日面临项目及现金借款利息的巨大损失。

20165月,布吉公司继续委托我团队律师代理该合同纠纷案。我团队律师向法院提出,海航集团与布吉公司合同被终止的根本原因是海航集团因政策变更不具有项目开发权,因此,海航集团不享有土地开发利益,也就不存在土地开发利益损失。

该案历经三审,对海航集团诉请布吉公司支付5.19亿元的诉讼请求,一审广东省高院、二审及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

2018年,为了“拖死”金稻田项目,海航集团又向广东省高院起诉百合公司、布吉公司和世纪百合公司,要求三公司共同赔偿20亿元!理由是三个公司侵犯了海航集团的合同权益!并据此再次查封了布吉公司包括金稻田项目地块内的20亿元财产

当时,金稻田项目现值仅2亿余元,而布吉公司20亿资产被封,意味着如果该案败诉,布吉公司尚未取得项目开发收益,便要先损失20亿元!为此,海航集团也付出了过千万诉讼费的代价,无端让一个法律问题演变成资本实力的争斗。

在这样的压力下布吉公司等依旧委托我律师团队代理该案这也是我律师团队代理过标的额最高的案件。我团队律师向法院提出,该案构成重复起诉,合同权利不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对象,在案证据也未能证明布吉公司等存在侵权行为。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海航集团全部诉讼请求。至此,延宕十余年的项目开发纠纷告一段落,金稻田项目终于得以顺利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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