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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法苑 | 3·15普法:请收好这份消费维权指南

直播网购遇到假货、

APP不提醒自动续费、

办完卡遇到商家跑路......

当遇到消费陷阱时,我们该如何维权?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请收好这份消费维权指南,

学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3·15是什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消费者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9项权利:

真情知悉权。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

安全保障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公平交易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 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双倍惩罚性赔偿的权利。

接受消费教育的权利。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批评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利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获得知识权。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三、维权指南


戳图了解指南,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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